涧南园即事贻皎上人

孟浩然诗集校注孟浩然诗集校注全唐诗:卷160_24

弊庐在郭外,素产唯田园。
①左右林野旷,不闻朝市喧。
②钓竿垂北涧,樵唱入南轩。
书取幽栖事,将寻静者论。

《涧南园即事贻皎上人》作品评述

① 产:一作“业”。

② 朝:又作“城”。

③ 将:又作“还”。论:又作“言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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