虞美人 其二 扫墓归舟

清代高旭 虞美人 其二 扫墓归舟

萱帏影事都无记。
少小顽如醉。
芳心芳草两霏微。
枉自沉吟游子报春晖。

慈云幻作空香灭。
人世真凄绝。
不堪著耳杜鹃声。
弹指如今二十四清明。

高旭 1877.3.5-1925.7.7,字天梅,号剑公,别字慧云、钝剑,江苏松江府金山县张堰镇(今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)人,中国近代诗人。
南社的三个创始人之一。
他早年倾向维新变法,后来转向支持革命,与柳亚子、陈去病等创立南社。
卷入曹锟贿选事件使他晚年声名不保,诗文由其弟高基编为《天梅遗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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