句 其十三

宋代范镇 句 其十三

案前曾立二贤良。

范镇 范镇(1007年—1088年),字景仁,华阳人,北宋文学家、史学家,翰林学士。
范镇著述甚丰,曾参与修编《新唐书》,中国史学界有“三范修史”的佳话,三范指范镇、范祖禹、范冲,均为成都华阳县(今双流县)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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