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沟桥抗战纪事 其十七

近现代王冷斋 卢沟桥抗战纪事 其十七

三章约法且言和,令下前锋共止戈。
毕竟夷人无信义,撤兵意少缓兵多。

王冷斋 王冷斋(1892—1960),福建闽侯人。
1935年冬,任北平市政府参事兼宣传室主任。
1937年1月,兼任河北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兼宛平县县长。
卢沟桥事变爆发时,与日军据理力争。
1946年1月,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时,王冷斋前往东京出庭作证。
新中国成立后,任第二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,北京市文史馆副馆长,中央文史馆馆员。
1960年病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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