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李承之 句 | |
珠鞍昔御恩犹在,玉辇亲扶事已非。 |
李承之 (?—1091)宋濮州人,原籍赵郡,字奉世。 李肃之弟。 英宗时登进士第。 官明州司法参军,郡守骫法,承之毅然力争。 神宗熙宁初为条例司检详文字,又任检正中书刑房。 受命察访淮浙常平、农田水利、差役事,还奏《役书》二十篇。 又察访陕西,裁正敛羡余之数。 八年,任河东察访使,受诏参定蕃兵法。 官至枢密直学士。 后知青州,徙应天府,历阿阳、陈、郓、扬州而卒。 有《礼房条例并目录》、《江湖淮浙盐敕令赏格》及文集、奏议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