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陆佃 送张颉待制帅瀛州 | |
食货方艰不忍笼,长才宜有济时功。 音信定应随朔雁,梦魂多拟托南风。 |
陆佃 陆佃,宋熙宁三年(1070)进士,授蔡州推官、国子监直讲。 元丰时擢中书舍人、给事中。 哲宗时徙知邓州、泰州、海州。 徽宗即位,召为礼部侍郎,命修《哲宗实录》。 后拜尚书右丞,转左丞(副宰相)。 家贫苦学,映月读书。 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。 安石当问新政于佃,佃曰:“法非不善,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。 ”熙宁三年(公元一〇七〇年),擢进士甲科,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。 安石以佃不附已,专付之经术,不复咨以政。 徽宗时,为尚书右丞。 每欲参用元祐人才,遂低佃名在党籍,能为中大夫,知亳州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