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子方赠祖夷仲提刑

宋代韦骧 和子方赠祖夷仲提刑

蓬莱为别几秋风,倅乘当年服徇公。
梁汉曾嗟失高躅,瓯闽幸迟扩前功。

税车白发相看喜,把酒黄堂一笑同。
行见刑清八州境,里言应不咏垣东。

韦骧 公元一〇三三年至一一一〇五年,字子骏,钱塘人。
生于宋仁宗明道二年,卒于徽宗崇宁四年,年七十三岁。
工诗文。
皇祐五年(公元一0五三年)进士,除知袁州萍乡系。
历福建转连判官,主客郎中。
出为变路提刑。
建中靖国初,(公元一一〇一年)除知明州丐宫祠,以左朝议大夫提举洞霄宫,卒。
骧著有文集十八卷,赋二十卷,均《宋史艺文志》并传于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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