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至吕瑰再次王韵辞其赆

明代潘希曾 回至吕瑰再次王韵辞其赆

久依香案玉皇前,手捧纶音下九天。
不用橐金酬使越,须知封土在安边。

周爰归去风生袖,长揖分离思满川。
从此相望无远迩,讴歌同荅太平年。

潘希曾 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
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
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
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
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
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
历兵部左右侍郎。
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
赠兵部尚书。
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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