述愤一十七首弘治乙丑年四月作是时坐劾寿宁侯逮诏狱 其五

明代李梦阳 述愤一十七首弘治乙丑年四月作是时坐劾寿宁侯逮诏狱 其五

大化罔不亏,人生固多艰。
汎观畴昔人,浩然发忧叹。

自非餐霞侣,伊谁驻朱颜。
律律南山岑,拂衣会当还。

李梦阳 李梦阳(1472-1530),字献吉,号空同,汉族,庆阳府安化县(今甘肃省庆城县)人,迁居开封,工书法,得颜真卿笔法,精于古文词,提倡“文必秦汉,诗必盛唐”,强调复古,《自书诗》师法颜真卿,结体方整严谨,不拘泥规矩法度,学卷气浓厚。
明代中期文学家,复古派前七子的领袖人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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