齐国佐不辱命

1、语文出版社教材研究中心.八年级(上)语文版语文书.北京:语文出版社,2001年:203-204

2、吴楚材,吴调侯.古文观止.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0

3、吴楚材,吴调侯选编,崔钟雷主编.古文观止.哈尔滨:哈尔滨出版社,2012.3(2013.7重印):12-13

先秦左丘明 齐国佐不辱命

  晋师从齐师,入自丘舆(yú),击马陉(xíng)

  齐侯使宾媚(mèi)人赂(lù)以纪甗(yǎn)、玉磬(qìng)与地。

“不可,则听客之所为。

  宾媚人致赂,晋人不可,曰:
“必以肖同叔子为质,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。

对曰:
“肖同叔子非他,寡君之母也;若以匹敌,则亦晋君之母也。
吾子布大命于诸侯,而曰必质其母以为信,其若王命何?且是以不孝令也。
诗曰:‘孝子不匮(kuì),永锡(xī)尔类。
’若以不孝令于诸侯,其无乃非德类也乎?先王疆理天下,物土之宜,而布其利。
故诗曰:‘我疆我理,南东其亩。
’今吾子疆理诸侯,而曰‘尽东其亩’而已;唯吾子戎车是利,无顾土宜,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?反先王则不义,何以为盟主?其晋实有阙(quē)
四王之王也,树德而济同欲焉;五伯(bà)之霸也,勤而抚之,以役王命;今吾子求合诸侯,以逞无疆之欲。
诗曰:‘布政优优,百禄是遒。
’子实不优,而弃百禄,诸侯何害焉?不然,寡君之命使臣,则有辞矣。
曰‘子以君师辱于敝邑(yì),不腆(tiǎn)敝赋,以犒(kào)从者;畏君之震,师徒桡(ráo)败。
吾子惠徼(yāo)齐国之福,不泯(mǐn)其社稷(jì),使继旧好,唯是先君之敝器、土地不敢爱。
子又不许,请收合馀(yú)(jìn),背城借一。
敝邑之幸,亦云从也;况其不幸,敢不唯命是听?’”

左丘明 丘明(姓姜,氏丘,名明),华夏人,生于前502年,死于前422年,享年80岁。
丘穆公吕印的后代。
本名丘明,因其先祖曾任楚国的左史官,故在姓前添“左”字,故称左史官丘明先生,世称“左丘明”,后为鲁国太史 。
左氏世为鲁国太史,至丘明则约与孔子(前551-479)同时,而年辈稍晚。
他是当时著名史家、学者与思想家,著有《春秋左氏传》、《国语》等。
左丘明的最重要贡献在于其所著《春秋左氏传》与《国语》二书。
左氏家族世为太史,左丘明又与孔子一起“如周,观书于周史”,故熟悉诸国史事,并深刻理解孔子思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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