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剑与傅岩叟

1、彭勃等编著.落花时节又逢君 中国古代的社交名诗: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,2009.4:第78页

宋代辛弃疾 送剑与傅岩叟

(mò)邪三尺照人寒,试与挑灯子细看。

且挂空斋(zhāi)作琴伴,未须携去斩楼兰。

译文

铸造成寒光照人的三尺莫邪长剑,夜里拿出宝剑挑亮油灯细细品赏。

(这么好的宝剑)如今只能权且空挂书斋与琴为伴,(边敌猖獗)我却无法带着它前往边关赴边杀敌。

注释

①傅岩叟:傅为栋,字岩叟,江西铅山人,曾为鄂州州学讲师,与稼轩来往甚密,彼此唱和颇多。

②镆邪:一作莫邪,古代宝剑名。相传春秋时吴人干将与妻莫邪善铸剑。尝铸二剑,分别以干将、莫邪名之,献给吴王(见《吴越春秋·阎闾内传》四),后以此作名剑代称。

③“试与挑灯仔细看”句:稼轩《破阵子·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》:“醉里挑灯看剑,梦回吹角连营。”

④楼兰:汉时西域的鄯善国,在今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鄯善县东南一带。西汉时,傅介子奉命前往,计杀楼兰王,立功异域。事见《汉书·傅介子传》。后泛指侵扰西北地区之敌。王昌龄《从军行》:“黄沙百战穿金甲,不破楼兰终不还。”此当借指北方的金国。

创作背景

  辛弃疾早年参加沦陷区耿京领导的义军抗金。在他奉表南下联系南宋朝廷联合抗金北返时,闻知张安国杀耿京降金,便星夜疾驰擒获叛徒,送到临安正法。但南归后他未被重用。于是辛弃疾赠剑给友人时并写下这首诗,寄托了诸多的感慨。

辛弃疾 辛弃疾(1140-1207),南宋词人。
原字坦夫,改字幼安,别号稼轩,汉族,历城(今山东济南)人。
出生时,中原已为金兵所占。
21岁参加抗金义军,不久归南宋。
历任湖北、江西、湖南、福建、浙东安抚使等职。
一生力主抗金。
曾上《美芹十论》与《九议》,条陈战守之策。
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,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,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;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。
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,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。
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,后被弹劾落职,退隐江西带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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