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自序

1、人民教育出版社语文室.九年义务教育标准教科书·语文·八年级·上册:人民教育出版社,2008年:165-169.

两汉司马迁 太史公自序

  太史公曰:
“先人有言:‘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。
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,有能绍明世、正《易传》,继《春秋》、本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礼》、《乐》之际?’”
意在斯乎!意在斯乎!小子何敢让焉!

  上大夫壶遂曰:
“昔孔子何为而作《春秋》哉”
?太史公曰:
“余闻董生曰:‘周道衰废,孔子为鲁司寇,诸侯害子,大夫雍之。
孔子知言之不用,道之不行也,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,以为天下仪表,贬天子,退诸侯,讨大夫,以达王事而已矣。
’子曰:‘我欲载之空言,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。
’夫《春秋》,上明三王之道,下辨人事之纪,别嫌疑,明是非,定犹豫,善善恶恶,贤贤贱不肖,存亡国,继绝世,补弊起废,王道之大者也。
《易》著天地、阴阳、四时、五行,故长于变;《礼》经纪人伦,故长于行;《书》记先王之事,。
故长于政;《诗》记山川、溪谷、禽兽、草木、牝牡、雌雄,故长于风;《乐》乐所以立,故长于和;《春秋》辨是非,故长于治人。
是故《礼》以节人,《乐》以发和,《书》以道事,《诗》以达意,《易》以道化,《春秋》以道义。
拨乱世反之正,莫近于《春秋》。
《春秋》文成数万,其指数千。
万物之散聚皆在《春秋》。
《春秋》之中,弑君三十六,亡国五十二,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。
察其所以,皆失其本已。
故《易》曰‘失之毫厘,差之千里。
’故曰‘臣弑君,子弑父,非一旦一夕之故也,其渐久矣’。
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《春秋》,前有谗而弗见,后有贼而不知。
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《春秋》,守经事而不知其宜,遭变事而不知其权。
为人君父而不通于《春秋》之义者,必蒙首恶之名。
为人臣子而不通于《春秋》之义者,必陷篡弑之诛,死罪之名。
其实皆以为善,为之不知其义,被之空言而不敢辞。
夫不通礼义之旨,至于君不君,臣不臣,父不父,子不子。
夫君不君则犯,臣不臣则诛,父不父则无道,子不子则不孝。
此四行者,天下之大过也。
以天下之大过予之,则受而弗敢辞。
故《春秋》者,礼义之大宗也。
夫礼禁未然之前,法施已然之后;法之所为用者易见,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。

  壶遂曰:
“孔子之时,上无明君,下不得任用,故作《春秋》,垂空文以断礼义,当一王之法。
今夫子上遇明天子,下得守职,万事既具,咸各序其宜,夫子所论,欲以何明?”

  太史公曰:
“唯唯,否否,不然。
余闻之先人曰:‘伏羲至纯厚,作《易》八卦。
尧舜之盛,《尚书》载之,礼乐作焉。
汤武之隆,诗人歌之。
《春秋》采善贬恶,推三代之德,褒周室,非独刺讥而已也。
’汉兴以来,至明天子,获符瑞,封禅,改正朔,易服色,受命于穆清,泽流罔极,海外殊俗,重译款塞,请来献见者不可胜道。
臣下百官力诵圣德,犹不能宣尽其意。
且士贤能而不用,有国者之耻;主上明圣而德不布闻,有司之过也。
且余尝掌其官,废明圣盛德不载,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业不述,堕先人所言,罪莫大焉。
余所谓述故事,整齐其世传,非所谓作也,而君比之于《春秋》,谬矣。

  于是论次其文。
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祸,幽于缧绁。
乃喟然而叹曰:
“是余之罪也夫。
是余之罪也夫!身毁不用矣!”
退而深惟曰:
“夫《诗》、《书》隐约者,欲遂其志之思也。
昔西伯拘羑里,演《周易》;孔子厄陈、蔡,作《春秋》;屈原放逐,著《离骚》;左丘失明,厥有《国语》;孙子膑脚,而论兵法;不韦迁蜀,世传《吕览》;韩非囚秦,《说难》、《孤愤》;《诗》三百篇,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。
此人皆意有所郁结,不得通其道也,故述往事,思来者。

于是卒述陶唐以来,至于麟止,自黄帝始。

司马迁 司马迁(前145年-不可考),字子长,夏阳(今陕西韩城南)人,一说龙门(今山西河津)人。
西汉史学家、散文家。
司马谈之子,任太史令,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,后任中书令。
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,被后世尊称为史迁、太史公、历史之父。
他以其“究天人之际,通古今之变,成一家之言”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《史记》(原名《太史公书》)。
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,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,到汉武帝元狩元年,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,是“二十五史”之首,被鲁迅誉为“史家之绝唱,无韵之离骚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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