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氛清 其八

清代叶方霭 海氛清 其八

前徒既莽,凶渠束手。
计无复之,狼奔鼠走。
茫茫烟岛,为逋逃薮。

仁无必取,义不尽杀。
屏诸穷发,无污我王钺。

叶方霭 (1629—1682)江南昆山人,字子吉,号讱庵。
叶方恒弟。
顺治十六年进士,授编修。
江南奏销案起,以欠赋一钱,罢官。
后得复官。
康熙间,历侍讲、侍讲学士、侍读学士、礼部侍郎,受命阅博学鸿儒试卷。
官至刑部侍郎。
卒谥文敏。
有《读书斋偶存稿》、《叶文敏公集》、《独赏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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